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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5-3-6 数据编号: 322179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江西进贤县2015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采购及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进贤县 2015 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进贤县农村安全饮水工程项目部,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管材采购及监理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进贤县境内。

2.2  招标规模:批复投资约 2100 万元,管材采购标招标金额约 1400 万元,监理标招标金额约 23 万元,详见附表《招标项目情况表》。

2.3  计划工期:约 18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的管材采购及监理。

2.5  标段划分:划分为 2 个管材采购标, 1 个监理标,详见附表《招标项目情况表》。

2.6  招标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7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 管材采购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 投标人必须是水利部农村安全饮水中心、中国灌溉发展中心 2011-2013 年连续三年《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材料设备产品信息年报》的塑料管材类入选企业。

(3)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的税务登记证。

(4) 具有国家机构 IS09001 质量体系认证。

(5) 投标人于招标公告发布后自行到单位注册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申请对本单位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查询结果提交给招标人,未按规定递交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资格。

(6) 投标人代表应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法定代表人提供法人代表证或法人代表证明材料、委托代理人提供劳动合同),须提供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必须是在社保部门数据库中调取的近 6 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并经社保部门盖章确认。

3.2  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法人代表证明材料或其授权委托书及其本人居民身份证;

(2)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4) 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水利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岗位证书(水利专业);

(5) 拟上岗监理人员均应具有水利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监理员上岗证书;

(6) 在江西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信用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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