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南工业新城A区热源厂二期扩建工程(2x75t/h)水处理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S0115G1501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南工业新城A区热源厂二期扩建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总公司,项目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水处理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货物供应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南工业新城A区热源厂二期扩建工程(2x75t/h)水处理设备采购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建设地点:哈南工业新城
2.4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 项目概况:哈南工业新城A区热源厂二期扩建工程(2x75t/h)水处理设备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6招标范围:完成哈南工业新城A区热源厂二期扩建工程(2x75t/h)水处理设备制造、采购、运输(含装卸车及运至指定安装地点)、配合土建施工、设备安装直至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验收并交付使用、以及操作人员培训、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计划供货期:自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60日历天内供货
2.8质量标准:符合现行相关专业生产、制造、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型法人及其他组织,同时还需具备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具备设计、制造本次招标设备的能力,近三年内(2012年03月0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下同)企业信誉良好、无不良经营行为、无行贿受贿记录,投标期内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限制从业招标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申请人近三年内至少须具备壹项类似项目水处理设备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有效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协议);
3.3本项目针对拟采购货物,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货物制造商参与本次投标活动(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货物制造企业的技术水平应居于国内中高档水平,拟投标货物应为国内名优产品,企业生产能力足够完成招标内容,企业营运状况、业绩和信誉良好,在东北地区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