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服务招标 >> 正文
发布日期: 2015-3-11 数据编号: 323321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福建长乐市两港线(东岱至松下鑫海冶金段)给水管道搬迁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5)建融招字第012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乐市两港线(东岱至松下鑫海冶金段)给水管道搬迁工程(监理) 已由 长乐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长发改基[2013]185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长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乐市城市排水设施管理站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长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乐市城市排水设施管理站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为:长乐市文武砂镇东岱村至松下鑫海冶金段。
2.2工程建设规模:搬迁DN200~DN600球墨铸铁管13883米,过河管道D630×10钢管401米,过路D720×10钢管56米;结合两港线道路改造重建给水管(管径同现有两港线管径)总长14284米;含道路破除及道路修复、临时设施等;经长乐市财政局审核后的招标控制价为31974451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A段起点桩号K243+805至终点桩号K248+980、B段起点桩号K251670至终点桩号K260+175等施工全过程监理, 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监理服务期限:同施工工期,工程计划施工工期为140日历天(未含缺陷责任期)。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监理服务费: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我省建设工程监理收费问题的通知》(闽价服[2013]260号)及《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 规定的标准下浮20%,监理服务费额暂定为人民币55.98万元。(注:工程竣工结算总价最终以长乐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为准,并根据长乐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的审核价调整监理服务费,但中标的监理费浮动幅度不变。)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资格
3.1.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企业资质证书。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