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3-12 | 数据编号: 323552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1. 招标条件
卢氏县横涧乡农村环境连片治理项目污水处理工程已经有关单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卢氏县横涧乡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受卢氏县横涧乡人民政府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卢氏县横涧乡农村环境连片治理项目污水处理工程
2.2项目编号:LSXZTBJYZXGC(2015)10号
2.3工程概况:污水、垃圾处理工程(包括:土建工程、管网工程。)
2.4建设地点:卢氏县横涧乡照村村、营子村。
2.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施工企业;
3.2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
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3.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企业无行贿等不良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