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3-16 | 数据编号: 324487 |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大庆石化公司水气厂腈纶污水处理场改造完善,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
大庆石化公司水气厂腈纶污水处理场改造完善项目,位于大庆石化公司化工三厂东侧腈纶污水处理场。
2、使用单位:大庆石化公司水气厂
3、业务主管部门:大庆石化公司工程项目管理部
4、项目承办人: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5、交货地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库房或指定现场。
6、交货期:收到中标通知书后90天内。
三、招标范围
1、招标物资:活性炭曝气池离心鼓风机 3台。
2、主要技术指标:
流量Q=130Nm³/min,全压P=70KPa
能力控制范围:55~100%
进/出口温度:常温/小于110℃
安装地点: 室内
电气防爆等级:非防爆
四、投标人资质(格)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法人企业,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相关获奖证书等)。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机械制造。
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质量体系认证(ISO9001)。
3、投标人具有相同或相似设备(单级高速离心风机,电机功率180KW、全压65KPa以上)已成功投运一年以上的业绩(需提供销售合同)。
4、提供省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型式检验报告”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由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售,每套标书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招标资料费及投标保证金需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号汇出,存入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帐户:
开户银行:昆仑银行大庆石化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