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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5-3-17 数据编号: 324835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湖南张家界市武陵源区索溪峪镇索溪水厂(净水厂)改扩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陵源区索溪峪镇索溪水厂改扩建工程监理已由武陵源区发改局以张武发改招投【2015】 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张家界市武陵源区董家峪水库供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武陵源区索溪峪镇索溪水厂改扩建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武陵源区吴家峪口。
2.3监理期限: 365天 (与施工工期同步)(日历天)。
2.4建设规模: 在索溪水厂现状1.0万m3/d改造规模的基础上,增加一组1.5万m3/d的水处理构筑物,使得索溪自来水厂总规模达到2.5万m3/d,索溪水厂改扩建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9528.55平方米,改扩建新征地面积5400平方米,厂区道路、广场占地面积2024.03平方米,构筑物占地面积1265.15平方米,建筑物占地面积489.0平方米,厂区绿化占地面积1619.22平方米,总投资约2500万元。
2.5招标范围:本工程水厂改扩建施工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的监理。
2.6监理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3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4项目监理部关键岗位配备人员必须符合省建设厅颁发的湘建建[2010]109号《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现场监理部任职或兼职;且为本企业在职人员;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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