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3-20 | 数据编号: 325887 |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红安县2015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由黄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黄发改审批[2015]5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 红安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和建设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 黄冈市宏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位于湖北省黄冈市红安县,共分三个标段。
第1标段(合同编号HAYSAQ/CG2015-C1): 红安县桐柏、烟宝地和永佳河水厂土建施工及安装工程。内容包括水厂取水建筑物、净水构筑物(沉淀池、过滤池、清水池)、取水和加压等机电设备及控制系统、输配水管网土建及安装工程等。
第2标段(合同编号HAYSAQ/CG2015-C2): 红安县桐柏水厂、烟宝地水厂、永佳河水厂等三处水厂及单村供水工程给水管材及管件采购。
第3标段(合同编号HAYSAQ/CG2015-C3): 单村供水工程无塔压力罐供水加压设备采购,规格分别为3吨、5吨、8吨、10吨、15吨。工作压力等级为0.4Mpa。
计划工期:施工工期,管材及设备供货期均为18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第1标段:
(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取得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取得了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
(4)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贰级及以上水利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含持有相应临时执业资格证书人员),且证件在有效期内。
(5)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承接过类似工程。
(6)投标人须取得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外省投标企业还须提供《外省入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人员登记表》,且参与投标人员须与登记表人员相符。
第2标段:
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必须为具有给水用塑料管材(PE)生产能力的厂家;且在黄冈境内设有售后服务固定办公场所。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