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3-20 | 数据编号: 326015 |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登封市2015年度中央投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以豫发改投资[2015]79号、郑发改农经[2015]1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市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登封市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由于第十三(设备)标段在投标截止时间内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现就本项目第十三(设备)标段发布二次招标公告,欢迎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编号:登水招标[2015]004号
2.2工程名称:登封市2015年度中央投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第十三标段)
2.3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2.4建设地点:登封市境内
2.5资金来源:中央、省、市财政资金
2.6招标内容:无塔供水器设备购置
2.7供货期:12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独立法人资格的相关设备生产企业;(2)应具有质量认证证书等相关行业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2015年 3月 20日~2015年 3 月 26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携带资料到登封市望箕路中段易佰元连锁酒店8188室接受报名。
4.2招标文件领取时间:请已报名的投标单位于2015年 3月 27 日至2015年 4 月 2 日,每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分至17: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持法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到登封市望箕路中段易佰元连锁酒店8188室领取招标文件。
报名提供资料如下: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法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相关行业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4)行贿档案查询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