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3-23 | 数据编号: 326410 |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
1.比选条件:
嵩明县水务局金山自来水厂建设项目已由嵩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嵩发改函【2014】13号文批准实施,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嵩明县水务局。现在对上述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竞争性比选,特邀请有实力的竞标人参加竞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项目名称:嵩明县水务局金山自来水厂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项目。
2、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为上游水库引水工程配套项目,水务局拟在金山山顶建立日生产4万立方米的自来水厂,估算总投资8000万元。
3、委托服务范围:对嵩明县水务局金山自来水厂建设项目提供全过程招标代理服务。
3.资格要求:
1、竞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
2、竞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招标代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