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吉首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市推进项目(农村生活污水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编号: JSZC2015-021
委托代理编号: HNCXGZ-2015-016
湖南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吉首市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吉首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市推进项目”对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
吉首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市推进项目
二、招标内容
(1)招标范围:吉首市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整县推进项目包括: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建设标志、农村生活污水整治工程、农村生活垃圾整治工程、农村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程及相关的配套设备设施(具体以设备采购清单、施工图及投评中心审核的工程量清单范围为准)。
(2)相关说明: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响应,不得只对部分内容投标报价响应,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三、采购预算:2100.00万元整
四、投标方的资质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