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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5-3-25 数据编号: 326884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福建明溪县夏阳乡自来水厂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明溪县夏阳乡自来水厂改造项目已由 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明发改【2014】1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明溪县夏阳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明溪县夏阳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明溪县夏阳乡自来水厂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明溪县夏阳乡;
2.3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
2.4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额约1412439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6 标段划分:/;
2.7工期要求:6个月;
     2.8工程质量要求:工程施工质量应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的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年检合格的福建省以内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或福建省以内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年检合格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3.5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3.6项目管理班子(要求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造价员或注册造价师各一人)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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