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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5-3-27 数据编号: 327785 所属类别: 招标补疑

安徽蒙城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赵集水厂建设项目施工标澄清补遗2

各潜在投标人:

蒙城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赵集水厂建设项目施工标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款变更为: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和信誉 

一、水厂施工1 标:

1、资质要求:(1 )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3)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4)良好的商业信誉;

2、财务要求:良好的财务状况; 

3、信誉要求:信用等级(依据安徽省水利厅有关规定,下同)达到BBB 级及以上等级。

5、项目经理资格: 

项目经理具有  水利   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安徽省小型水利工程施工负责人考核合格证书》,持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曾导致承包人有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不得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6、技术负责人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土木工程类相关专业)。 

7、其他要求: 

(1 )不得将非本单位人员配备到项目管理机构;

(2 )本工程拟派专职人员的具体资格和数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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