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水厂施工1 标:
1、资质要求:(1 )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3)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4)良好的商业信誉;
2、财务要求:良好的财务状况;
3、信誉要求:信用等级(依据安徽省水利厅有关规定,下同)达到BBB 级及以上等级。
5、项目经理资格:
项目经理具有 水利 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安徽省小型水利工程施工负责人考核合格证书》,持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曾导致承包人有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不得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6、技术负责人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土木工程类相关专业)。
7、其他要求:
(1 )不得将非本单位人员配备到项目管理机构;
(2 )本工程拟派专职人员的具体资格和数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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