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滨州市新立河城区段污染综合治理污水提升泵站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新立河城区段污染综合治理污水提升泵站工程经滨建城字【2015】11号及市政府批办件8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择合格的施工、监理企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BZGC-2015-044
2、工程名称:新立河城区段污染综合治理污水提升泵站工程
3、建设地点:新立河东路(黄河二路至北外环)
4、建设规模:11#污水提升泵站,包括土建、安装、市政、绿化、工艺管道(含设备安装费),提升规模24000m3/天,泵池土建部分施工采用沉井工艺,刃角最低埋深为地面以下9.7米;
12#污水提升泵站,包括土建、安装、市政、绿化、工艺管道(含设备安装费),提升规模70000m3/天,泵池土建部分施工采用沉井工艺,刃角最低埋深为地面以下11.8米。
5、计划投资:935万元
6、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7、计划工期:110 日历天
8、标段划分:施工2个标段,第一标段:11#污水提升泵站;第二标段:12#污水提升泵站;监理:一个标段。
9、施工二个标段可兼投不兼中。若同时获得两个标段的第一名,需自动放弃控制价低的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1、由于施工工艺的特殊性及挖深深度较大,投标施工企业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投报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