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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5-3-30 数据编号: 328105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黑龙江鸡西市朝阳净水厂及“四区”输配水工程管线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G0600G15007

1.招标条件

本工程鸡西市朝阳净水厂及“四区”输配水工程已由鸡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鸡发改投资[2014]4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鸡西哈达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及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招标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管线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鸡西市

2.2建设规模:鸡冠区、恒山区、城子河区三区供水管线DN200-DN1200约41.6公里。

2.3计划投资:约6000万元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5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5年 11月15日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6质量标准:合格

2.8标段划分

一标段:鸡冠区管线施工DN300-DN1200约17.48公里

二标段:恒山区管线施工DN300-DN500约12.01公里

三标段:城子河区管线施工DN200-DN80012.18公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二、三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必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企业业绩:近三年(2012年-2014年)至少完成一项类似给水管道(一标段管径不小于1.2米、二、三标段管径不小于0.8米)工程15公里及以上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合格的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国家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近三年(2012年-2014年)至少完成一项类似给水管道(一标段管径不小于1.2米、二、三标段管径不小于0.8米)工程15公里及以上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合格的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各投标人只能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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