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3-30 | 数据编号: 328232 |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鸡西、七台河市供水工程鸡西支线工程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黑发改农经函【2014】2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及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鸡西哈达水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招标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鸡西、七台河市供水工程鸡西支线工程泵站主机设备(泵及电机)及附属泵采购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鸡西、七台河市供水工程鸡西支线工程泵站主机设备(泵及电机)及附属泵采购
2.2项目地点:鸡西市哈达水库
2.3招标范围:泵站主机设备(泵及电机)及附属泵,具体招标范围、内容及设备清单以招标文件为准。
2.4交货期:签订合同时商议。
2.5设备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制造企业、具有相应设备的在有效期的生产许可证,投标企业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不小于100万的流动资金存款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