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3-31 | 数据编号: 328536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一、招标条件
根据喀喇沁旗人民政府给喀喇沁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喀建报[2015]39号《关于对喀喇沁旗锦山城区锡泊河给水应急工程进行公开招投标的请示》的批示,喀喇沁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对喀喇沁旗锦山城区锡泊河给水应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潜在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喀喇沁旗锦山城区锡泊河给水应急工程
2、建设地点:喀喇沁旗锦山镇
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4、计划总投资:约291万元
5、建设内容:穿越锡泊河给水管道(双管)480m及其附属工程(详见施工图纸)。
6、工 期:30日历天
7、质 量:合 格
8、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
三、资质要求
1、符合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内凡叁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施工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不得在招投标活动过程中有不良行为、被相关主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的,并提供信誉良好的承诺书(见附件)。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可在2015年3月31日至2015年4月7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喀喇沁旗众和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喀喇沁旗旅游局三楼)获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鲜章3份(招标代理公司、监察局、招标人各一份):
1)资质证书(副本)
2)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税务登记证(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