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4-2 | 数据编号: 329141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本溪市南芬区工矿棚户区供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本溪市南芬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本溪市南芬区工矿棚户区供水管网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本南发经发【2014】2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本溪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敷设供水配套管网7823米,其中DN100球墨铸铁管5279米,DN200球墨铸铁管2204米,DN300球墨铸铁管270米,DN200钢管70米,阀门井32座,消火栓58个。(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南芬区城区。
2.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敷设供水配套管网7823米,其中DN100球墨铸铁管5279米,DN200球墨铸铁管2204米,DN300球墨铸铁管270米,DN200钢管70米,阀门井32座,消火栓58个。
2.3合同估算价为449万元。
2.4招标范围:配套管网施工及货物采购等。
2.5工期要求:2015年4月27日开工至2016年10月20日竣工,计划工期543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其他资质]资质,:2012年4月15日至2015年4月15日内具有自来水球墨铸铁管线DN300及以上并且长度在7800米及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类似工程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