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4-3 | 数据编号: 329529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门市东洲水处理有限公司厂外污水管网二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海门市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批准建设,批文号海发审发〔2014〕56号。项目业主为海门市东洲水处理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海门市东洲水处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门常乐镇至余东镇;
(2)工程规模:工程全长约22公里,敷设管径DN400-DN800污水管道,含提升泵站3座(麒麟泵站设计流量8000m3/d,树勋泵站设计流量5000m3/d,余东泵站设计流量4000m3/d);
(3)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列全部内容。详见本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4)工期:300日历天;
(5)质量要求: 合格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 |
招标内容 |
合同估算价 ( 万元 ) |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
项目负责人 等 级 |
一标段 |
常乐至麒麟污水管线工程 |
2300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 ( 含临时 ) |
二标段 |
麒麟至余东污水管线工程 |
1800 |
注:投标人可同时投标两个标段,但每个投标单位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如投标单位已中标一个标段,则不再继续参与后续标段的评标。评标顺序为1标至2标段依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含临时)资质。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