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4-3 | 数据编号: 329690 |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安市青原区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建设工程已批准建设,由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和备案同意,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青原区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建设工程项目部,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康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青原区各乡镇学校。
2.2标段划分:工程划分1个标段。
2.3招标范围:土建工程、PE管材管件采购及安装工程。
2.4招标金额:约170万元。
2.5计划工期:184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4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5年10月30日。
2.6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投标人申请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二级临时水利水电注册建造师须取得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以江西省水利厅网站(http://www.jxsl.gov.cn/)公布的最新名单为准。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质检员必须执有水利工程有效质量检测员证书;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上人员均应是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必须是在社保部门数据库中调取的近6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并经社保部门盖章确认,事业单位性质的投标人可以出具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替代。本条所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系指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