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4-3 | 数据编号: 329720 |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
1、招标条件
抚州市抚北水厂一体化净水装置设备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抚州市抚北水厂一体化净水装置设备采购工程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抚州市抚北水厂。
2.2招标规模:本次招标金额约150万元。
2.3计划工期:供货合同签订后40天
2.4招标采购内容:抚北水厂一体化净水装置设备制造、安装、调试及使用培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原件备查后退还),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以下材料:1、证明法人身份的相关证2、法人营业执照3、税务登记证)。
2、具有一体化净水装置生产能力及服务的制造商(投标人须提供2010年度至2014年度最少一个1万m3/d以上规模(含1万m3/d)一体化净水装置业绩证明材料,并提供合同原件及使用业主方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