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4-7 | 数据编号: 329797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 项目襄阳市襄州区泉水等 9 座小型供水工程已由襄发改农经〔 2014 〕 624 、 625 、 626 号文批准建设,计划资金已由鄂发改投资 [2014]288 号下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法人为襄阳市襄州区农村饮水工作办公室,招标人为襄阳市襄州区农村饮水工作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湖北江河盛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共划分为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襄阳市襄州区泉水等 9 座小型供水工程土建施工及安装;
第二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襄阳市襄州区泉水等 9 座小型供水工程管材采购。
本工程建设地点:襄阳市襄州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 1 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 1 )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 2 )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3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襄阳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证书》和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
( 4 )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以中标通知书发放时间为准,下同)至少承接过一项及以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业绩;
( 5 )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取得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
( 6 )财务状况良好且无亏损,以企业近三年( 2011 年度、 2012 年度、 2013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 7 )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与《襄阳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证书》登记人员相符;外省投标企业还须同时具有《外省入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人员登记表》,且参与投标人员须与登记表人员相符。
第 2 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 1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商且注册资金在 5000 万元(含 5000 万元)以上;
( 2 )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验部门颁发的质量监督检验证书或检验报告;
( 3 )具有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批件;
( 4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提供的 2011 、 2012 、 2013 三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近三年无亏损,并能提供由银行出具的不少于 400 万元的流动资金证明材料;
( 5 )近 3 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生产过同类型产品 , 且具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供货业绩;
( 6 )投标人需具有独立生产 20mm ― 315mm 全系列 PVC-M 、 PE 给水管材及管件的能力;
( 7 )投标人履约信誉良好,近 3 年在工程项目过程中无投标人自身过错引起的诉讼案件及与业主纠纷。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