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云霄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挡土墙及土方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云霄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挡土墙及土方工程 ,由 云霄县莆美镇人民政府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 业主自筹 ,招标人为 云霄县莆美镇人民政府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云霄县污水处理厂;
2.2. 工程建设规模:主要建设污水处理厂挡土墙及土方工程,工程预算总价802281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云霄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挡土墙及土方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预算书、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出的澄清或修改等为准;
2.4.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工程预算价802281元,发包价684119元。(k值=15%)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的企业资质和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及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