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景德镇市新城区供水管网建设项目监理已由景德镇市发改委以景发改设审字【2014】55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西省景德镇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于2015年3月11日在相关网站发布招标公告,至报名截止时间止,参与报名的投标人不足3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面向社会进行第三次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本项目主要内容为新敷建15万吨/日净水厂的管网配套工程。工程建安费约2300万元,监理费约 31 万元,施工期为17个月,服务阶段34个月(含施工期),建设地点位于景德镇市新城区范围内,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
2、招标内容及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建筑、安装等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和保修阶段监理。
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4、拟派本工程的监理人员最低配备要求如下:
职 位 |
配备人数(人) |
职 称 |
职称证书专业 |
执业资格要求 |
总监理工程师 |
1 |
高级工程师 |
工程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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