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4-9 | 数据编号: 330596 |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
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鹤山市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的委托,就“鹤山市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渗滤液处理药品及土工膜供应服务资格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有相应供货、服务能力的企业,就下列全新产品和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一、 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及简要技术要求:
1、招标项目名称:鹤山市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渗滤液处理药品及土工膜供应服务资格招标(招标编号:HS15010G03)。
2、用途:业务发展。
3、简要技术要求:本次招标将确定鹤山市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渗滤液处理药品及土工膜供应服务资格。本项目共分两个包组,分别是包组A:渗滤液处理药品,包组B:土工膜。在此轮供应服务资格期限内,鹤山市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将根据中标结果,并经过比较后到中标供应商处采购包组A:渗滤液处理药品,包组B:土工膜。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投报进口产品,但采购人在采购入围进口产品前,需要报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投标人如投报进口产品的,本项目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本招标文件中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包组A:
1、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信誉;
3、投标人应当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应当具有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