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闽清水务坂东水厂(净水厂)厂区土石方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闽清水务坂东水厂工程已由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梅发改审批〔2015〕1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水利投资集团(闽清)水务有限公司_,建设资金企业自筹与上级财政补助,招标人为福建省水利投资集团(闽清)水务有限公司_,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厂区土石方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闽清县坂东镇下洋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发包价330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厂区平整27127m2,施工便道870.321m,配套的挡墙、边沟、边坡处理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3个月;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 / ;
2.6.2.设计单位:深圳华粤城市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2.6.3.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