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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5-4-9 数据编号: 330966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苏海安县城北凌河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受电标段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AX2012061405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县城北凌河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海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文号海发改投资(2012)339号。项目业主(即招标人)海安县城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受电标段进行竞争性发包。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安开发区221 省道东延南侧、沈海高速西侧。
(2)招标范围:受电标段。
(3)计划工期:签订正式供货合同后10日内供货,30日完成安装。
(4)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5)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 序号

招标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申请人资质类别及等级

项目负责人等级

HAX20150408234718545

受电

45

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小型项目管理师或电力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临时)注册建造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小型项目管理师或电力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临时)注册建造师】且无在建工程(注: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 非承包人原因致使 工 程项目停 工超过 1 2 0 天(含) 的 ,承包人可以凭发包人及其现场负责人发出的停 工 通知、项目所在地工程质量或者安全或者市场管理机构核实的停 工证明( 具 体部门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 ,向原合同备案部门办理解除项目负责人锁定的备案事宜;实行监理的, 停工通知还应当由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解除项目负责人锁定的备案事宜办理完毕后, 企 业可以选派被解除锁定的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 工 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停工 的工程项目恢复施工,被解除锁定的原项目负责人无未完工程任务的,可以恢复担任该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有未完工程任务的, 承包人应当选派与原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相当的其他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并 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有不低于原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的人员而不选派的, 属于严重不履行合同的行为。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其他: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复印件无效。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4月09日-2015年4月20日登录南通工程建设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04月 20日14时30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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