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4-10 | 数据编号: 331461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璧山区法院生化池及污水管网工程已由重庆市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璧发改【2012】17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和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化池及污水管网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建设地点:璧泉街道大岚村六社绿岛新区D22-02/01地块。
2.2工程规模:生化池有效容积约为200m³,底板、顶板、池墙采用C30级混凝土,池底垫层采用C15级混凝土,池壁内外表面及池底均用放水砂浆抹面;污水管网室外排水管采用DN400HDPE双壁波纹管约285m,检查井采用M10实心页岩砖M5水泥砂浆砌筑,井盖采用重型复合井盖,井内安装成品复合材料爬梯。
2.3 工程总投资:约 65.25万元。
2.4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5招标范围:①、包括《璧山县人民法院生化池工程》施工图中全部内容、《璧山县人民法院污水管网工程》施工图中除W13检查井外的全部内容。
②、招标范围内对设计图纸不明确的内容经商区法院按以下原则处理:生化池及污水管网沟槽石方开挖按较硬岩计算;生化池入水口处为格栅井,计算深度按格栅井大样图计算;生化池中弹性填料为生物串、硬填料位煤渣;W12-W13(用地红线)段的官网纳入本次审核;管网中所有双璧波纹管均为DN400。
③、璧山区法院生化池及污水管网工程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