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4-13 | 数据编号: 331533 |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太原市财政局委托,对太原市行政事业单位所需城市污泥外运实时监控系统工程项目组织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承认并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且符合投标人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城市污泥外运实时监控系统工程项目公开招标采购
2、招标内容:共一包。城市污泥外运实时监控系统项目(1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说明”。
3、招标编号:2015(2014)-23-8-G
4、投标人应符合以下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内注册、生产或经销招标所需货物,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供应商;
(2)具有良好信誉和业绩,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等不良记录;
(3)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必须提供最近一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
(5)投标人必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前两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以及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6)资质要求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软件企业认定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建筑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7)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投标人生产或经营该投标产品有特殊资格、证照等规定的,须提供其相关证明材料。
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