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4-14 | 数据编号: 332182 |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
1、招标条件
莆田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拟建的莆田市第二自来水厂技术改造工程(配电中心高压设备)已经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 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2、招标概况和招标范围:工程地点:莆田市第二自来水厂
建设规模:约400万
项目投资总额:400.00万元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范要求招标范围:施工图纸中的内容并结合工程量清单说明
资金来源:财政
设计总工期:4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电力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者[送变电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且是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建设工程基础信息库内的企业。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国家建设部)认定的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2)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五级及以上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均需达到五级及以上);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