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9-28 | 数据编号: 381318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工程名称 |
高邮市 2015 年度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 |||||||
建设单位 |
高邮市甘垛镇人民政府 | |||||||
工程地点 |
高邮市甘垛镇横泾社区、三郎庙村、河口村、新庄村 | |||||||
工程 概况 |
建筑规模 |
4 个村的农村环境整治 |
投资额 |
约 250 万元(具体以招标人发放的招标控制价为准) |
资金来源 |
环保专项资金与地方配套相结合 | ||
工程内容 |
农村粪便、污水、垃圾的收集处理 |
处理量 |
4 村粪便、污水、垃圾的收集处理 |
处理方式 |
A/O+ 人工湿地工艺 | |||
质量要求 |
合 格 |
工期要求 |
35 日历天 |
最大单池 |
20t/ 天 | |||
预计开工 |
2015 年 11 月 | |||||||
招标内容范围 |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市政、环保设施建设及配套工程施工 | |||||||
投标人 资格要求 |
企业资质类别 |
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 | ||||||
建造师资质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一、二级建造师资质或小型管理师并具备 B 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 |||||||
集中报名时间 |
本工程网下报名,集中报名时间: 2015 年 9 月 29 日 9 时 00 分至 2015 年 9 月 29 日 17 时 30 分,报名地点 :高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
投 标 保证金 |
叁万元。要求在资格预审前缴纳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保证金缴纳说明详见招标公告后附件。 | |||||||
资 格 审 查 |
方式 |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预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人参加评标; | ||||||
条 件 |
资格审查合格基本必要条件: (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3 )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4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等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5 )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 6 )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 7 )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 2015 年 3 月(含)~ 2015 年 8 月(含)(近 6 个月)投标人为经办人、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 8 )投标保证金提交须满足本招标公告要求; ( 9 )投标人应提交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检察机关出具的(或在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打印的)截止本工程资格审查时间两个月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且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 ( 10 )省内企业提供扬州市内建管处发放的企业资格资质核验书或信用管理手册;省外企业提供扬州市建管处发放的企业资格资质核验书或省建设厅发放并经扬州市建管处备案证明的信用管理手册; ( 11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2 )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五大员(施工、质检、安全、预算、材料)须配备齐全且在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系统注册并审核通过,并在有效期内,五大员类别为市政工程类; ( 13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详细资审条件见附后的资审文件 | |||||||
评标细则 |
采用合理低价法。内容详见公告后附件。 | |||||||
其他 |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① 报名申请书原件;② 单位介绍信原件;③ 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江苏省建筑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④ 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五大员证书复印件(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上须查询到);⑤ 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项目经理,且授权书须法人代表签名或盖章);⑥报名经办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与报名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由当地劳动部门出具的单位为其正常缴纳近 6 个月来( 2015 年 3 月(含) -2015 年 8 月(含))的劳动保险证明、劳动保险手册或劳动保险金单的复印件(报名时提供原件核实, 60 周岁及以上建造师不接受报名)。以上资料装订成册。 本工程施工图纸、招标文件、答疑、控制价网下购买、咨询,公告时间: 2015 年 9 月 25 日 9:00 至 2015 年 9 月 29 日 17:30 。该项目要求项目经理现场集中勘察。 | |||||||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地址:高邮市长生路 58 号 邮编: 225600 联系人:张国选 电话: 0514-84614267 | ||||||||
公告发布时间: 2015 年 9 月 25 日 |
合理低价法 (投标报价70分)
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投标人不需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标后,中标人应按有关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招标人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选择以下方法的任一种方法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评标委员会在有效投标中按照评标价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评标基准价选择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Q1取值范围为50%,55%,60%,65%,70%的五个值其中一个,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的四个值其中一个。K2值为90%,Q1、K1 值在开标前由随机抽取的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 1%,扣减下列分值(正偏离每1%扣1分,负偏离每1%扣0.5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及退还(资格预审)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叁万元。
高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为:
帐户名:高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行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邮盂城支行
账 号:32001746340052508535
开户行2:中国银行高邮蝶园支行
账 号:465065864003
开户行3:江苏高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屏淮支行
账 号:3210843601201000029283
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汇票、转帐支票、电汇等方式缴纳。投标人必须从其企业法人基本存款帐户转出,并于资格预审申请书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转帐方式缴入到高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及标段。投标人应当充分考虑银行办理投标保证金所需的工作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按规定时间到达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否则后果自负。
3、投标保证金收据获取方式:投标人凭银行进帐单(采用转帐支票、银行汇票形式的)或银行电汇凭证(采用电汇形式的)单据的原件于资格预审申请书递交截止时间前凭该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到高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核实确认,投标保证金到帐后,由高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出具投标保证金收据。投标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的同时应递交投标保证金收据供核验。
4、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将企业《开户许可证》的原件交由高邮市招标办核验,同时提供《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交由高邮市招标办备案,在高邮市缴纳保证金时已提供过原件和备案的企业再次缴纳时无需提供。
5、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
5.1资格预审不合格以及未被确定入围的投标人在潜在投标人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凭收据由高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将其投标保证金按规定退还至投标人基本帐户;
5.2未中标人(除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情况公示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提出申请,并经高邮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确认,凭“投标保证金收据”到高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科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5.3中标候选人(除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办理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提出申请,并经高邮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确认,凭“投标保证金收据”到高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科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5.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经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凭“投标保证金收据”到高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科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5.5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退款单位人员必须携带该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投标保证金收据方可办理退款事宜。
高邮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
资格审查文件
工程名称:高邮市2015年度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标段编号:见招标公告
招 标 人:高邮市甘垛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章):江苏中建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放时间: 2015 年 9 月 25 日
一、申请人须知
1、工程概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