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9-28 | 数据编号: 381460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1 、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人民政府的骑岸畜禽粪便处置中心工程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 、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⑴ 工程地点:十总镇骑岸片
⑵ 工程规模: 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⑶ 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10 月 25 日,工期 80 日历天。
⑷ 质量要求:合格
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 名称 |
招标内容 |
合同估算 价 ( 万元 ) |
申请人资质 类别及等级 |
项目负责人 资质等级要求 |
骑岸畜禽粪便处置中心工程 |
施工 |
约 999 |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
市政或机电工程贰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 |
5 、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⑴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⑵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市政或机电工程贰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
⑶ 拟派建造师业绩:拟派建造师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 2012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或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有单项工程施工合同 600 万元类似工程(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两者缺一不可);类似工程指水污染防治工程、污水处理厂或设施、污废水回用工程、畜禽养殖业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处理工程;业绩必须在诚信库中与 CA 同步,业绩证明材料经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并有备案章。
⑷ 投标人业绩:投标人 2012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或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有畜禽养殖污染(粪便)处理工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两者缺一不可,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经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并有备案章方为有效,原件备查)
6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