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9-28 | 数据编号: 381444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乌烈镇乌烈水厂扩建工程 由昌江黎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昌发改函【2014】39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昌江黎族自治县水务局,项目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100.0 %; 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乌烈镇乌烈水厂扩建工程 ; 进行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昌江黎族自治县乌烈镇。
2.2、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改扩建后供水总规模为4100m3/d,其中已建处理规模为1100m3/d,扩建3000m3/d,取水工程、原水输水管道工程、净水厂改扩建工程、清水输水管道及其附属工程。
注:本项目分乌烈镇乌烈水厂扩建工程 ; 共1个标段,每个投标单位能报 1个标段。
2.3、计划工期: 3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取水工程、原水输管道工程、净水厂改扩建工程、清水输管道工程及其附属工程(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 资质。(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 级 建造师 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