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9-28 | 数据编号: 381431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梅县新城水质净化厂配套集污管网工程(花园城至府前大道红绿灯),已由梅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梅县发改 [2012]97号、梅县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梅县区发改审[2014]106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梅州市梅县区供排水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及争取上级有关部门支持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新建DN600污水管约392m,1.8m×1.8m雨水箱涵约404m,迁移改建市政自来水管DN400约380m及管道清淤、绿化和道路等相关设施恢复。
2.2招标范围:建筑安装(按设计文件内容);
2.3预算造价:约370元
2.4工程地点:梅县区新城花园城至府前大道红绿灯
2.5建设工期: 60 个日历天;
2.6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省外企业拟投入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省外企业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