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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康市象珠(唐先)污水处理厂一期及配套主管网工程(象珠镇配套主管网)项目补充招标文件01

发布时间:2015-9-28 15:35:3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致:各投标人

  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修改:

  1. 招标文件P4中3.4.1投标保证金:

  “投标文件商务标书中应提交保证金交纳证明的复印件(汇票、本票、支票复印件等),原件(汇票、本票、支票)以单独小信封封装并标明内容后随同商务标一并提交。”

  修改为

  “投标文件商务标书中应提交保证金交纳证明的复印件(汇票、本票、支票复印件等),原件(汇票、本票、支票)以单独小信封封装。”

  此修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招投标活动的时间安排不变。

  原招标文件中有涉及以上内容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其他内容仍按原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本补充招标文件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约束作用。各投标人对此补充招标文件还有疑惑之处,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电话0579-86515510。

  招标单位:永康市象珠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永康市正宇建设工程审价有限公司

  备案单位:永康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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