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10-8 | 数据编号: 382818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招标编号: HNCXZB-2015-07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顺县溪州新城供水工程已由 永顺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 [2015]32号 文件批准建设 ,永顺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永发改字 [2015]267号 文件核准招标 ,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招标人为永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永顺县溪州新城供水工程
2.2 建设地点:永顺县溪州新城
2.3 规 模:建供水规模 7000m 3 /d供水工程(包括取水泵房、加压泵房、清水池和投药间土建,装饰装修和水电安装等工程),项目总投资 250.30万元。
2.4 工期要求: 12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 [2000]80号令执行
2.7 招标范围:建供水规模 7000m 3 /d供水工程(包括取水泵房、加压泵房、清水池和投药间土建,装饰装修和水电安装等工程)(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8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
2.9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10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 [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总 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