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连南县寨岗镇污水处理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经连南瑶族自治县经济发展促进局(南经促审批{2015}4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人民政府。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现对连南县寨岗镇污水处理设施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单位。
1、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名称及建设规模:
1.1.1项目名称:连南县寨岗镇污水处理设施工程。
1.1.2建设规模:污水处理工艺采用生物厌氧池+氧化塘+人工湿地法。污水工程设计规模2000m3/d,总投资约为700万元。
1.2工程建设地点:连南县寨岗镇镇区北侧(金星村隔江坝同灌河边墩脚段处)。
1.3计划工期:50日历日;
1.4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括的所有内容;
1.5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2投标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2.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的注册建造师(广东省外注册的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2.4、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已在广东省住建厅办理入粤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登记(需打印含网址的网页截图);2.5已办理有效的《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投标人信用评价不得为D级(公告发起日前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