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灌云恒泰水务有限公司委托,对灌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设备仪器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制造商、代理商、经销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灌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设备仪器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GYZFCG201509004
二、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内容:符合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建设导则标准。
2、控制价为2380000元(贰佰叁拾捌万元整),其中大型仪器火焰-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单价不得超过65万元/台,原子荧光光度计单价不得超过20万元/台,气相色谱仪单价不得超过30万元/台,离子色谱仪单价不得超过40万元/台,水质检测车单价不得超过20万元/辆(具有越野性能车辆,上牌后交验)。投标报价包含材料、安装、运输、税金等一切费用。
3、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清单。
三、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参加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原件)
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的规定,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
4、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主体。
5、投标人应为在国内注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及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商相关资料),并需具备相应的供货、技术及售后服务能力。
6、供应商必须负责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对检测人员进行培训,并通过标样测试;供货时,所有仪器设备需附合格证书等相关证明。
7、投标人提供投标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8、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需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注:本项目主要采取资格后审,能够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以上资料原件必须在带至开标现场备查,否则将被拒绝。
四、报名方式
(1)地点: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江苏恒驰大厦九楼)。
(2)报名时间及领取标书时间:2015年10月9日—2015年10月14日(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自带U盘。每份标书300元。
报名时需携带材料:
1、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报名表(现场登记)。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47000元人民币(肆万柒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接收人: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 户 行: 中国银行灌云支行营业部
帐 号: 476760741715
投标保证金递交要求
(1)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帐户内,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电汇底单的原件、复印件、资格审查资料原件,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以便评标委员会审查。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递交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资格审查时,未提供上述资料原件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户中汇出,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退还保证金应退至投标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
(3)投标保证金的收据由本项目开标结束后凭电汇底单复印件到财务科自行换取。
(4)各投标单位如需查询保证金到帐情况,请与财务科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 朱亚娟 联系电话: 0518-88166083 13961306016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9日上午9:30
投标文件接收人:陈惠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恒驰大厦九楼开标一室)
开标时间:2015年10月29日上午9:30
九、采购人联系方法
单位名称: 灌云恒泰水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灌云县
十、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单位名称: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连云港市新浦区巨龙南路37号院内综合楼209室
联 系 人:陈惠
电 话: 0518-85450099
电子邮箱:jszr_ly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