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安市长安区西部大道(西沣路至子午大道段)给水工程监理己由陕水规计发[2015]24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招标人为西安市长安区自来水公司城区供水重点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该工程分为一个监理标项。主要建设内容为西安市长安区西部大道(西沣路至子午大道段)给水工程建设期施工监理,共铺设给水管线2368m。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期、保修期监理及相关伴随监理服务。
3.各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资质:投标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3.2项目经理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总监须在“西安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信用档案”备案,且无不良记录。拟派项目总监不得有在建工程;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 月10日至2015年10月19日(每天9:00时至17:00时),在西安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四楼大厅投标报名,报名时由投标人持单位介绍信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2 请于2015年10月26日至2015年10月30日(每天9:30时至17:00时,节假日除外)(计划)持单位介绍信,在西安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四楼大厅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套,售后不退。
4.4 投标保证金额为人民币2万元/标项(投标人以基本账户转账形式转入西安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指定账户)。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16日9:30时(计划),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以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安市长安区自来水公司城区供水重点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B座14楼
联系人:冯建正
电话/传真:15399182351
电子邮件:25426981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