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SDZB2015-33
1、招标条件
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受业主长春高能时代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长春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污水处理系统成套设备供货及安装调试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业主为长春高能时代环境技术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长春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污水处理系统成套设备供货及安装调试项目)
2.2采购内容:出水300t/d MVR+VP蒸发渗滤液处理系统;
2.3供货地点为:长春市(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2.4供货期要求:合同签订后45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2.5质量要求:设备出水质量要求: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3的排放限值。
2.6招标范围:投标人应负责提供按照设计院施工图的工艺设计部分图纸,负责设备、工艺管线、电气及自控等附属设施的供货、安装、整体调试、试运行、稳定运行及培训等相关服务。并保证系统安全、可靠、稳定、连续运行,且满足整个系统的设计参数,达到系统性能考核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7资金来源:自筹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及其他说明:
3.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应具备至少1项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100 m3/d以上(含100 m3/d) 垃圾填埋场MVR+VP蒸发设备供货及安装业绩(以合同为准);
3.3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近一年来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3.6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申请人于2015年10月12日到2015年10月16日每天8:30-16:00(节假日休息),到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税务登记证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2、招标文件费:每套18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11月3日9时整,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川街151号教育宾馆五楼二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采购预算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招 标 人:长春高能时代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经开区会展大街福临家园小区40栋1301
联 系 人: 王工 联系电话: 010-62490095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临河街3300号
联系人:于占全 尹丽丽
联系电话:0431-84675818,84629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