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10-12 | 数据编号: 384004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宿迁市湖滨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宿迁市湖滨新城井头片区污水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湖滨新城井头片区
1.2工程规模:总造价约500万元
1.3工期:90日历天
1.4质量要求:合格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完成工程量80%付至合同价款的30%,工程全部完成付至合同价款的60%,第二年付至审计价款的80%,余款待保修管养期满,且履行复验合格手续后结清。
1.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宿迁市湖滨新城井头片区污水工程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
3.评标方法
3.1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省四号文)。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3.2本工程最高限价:¥4964242.54元;
3.3本工程发包价:¥4503578.29元;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安全员);
4.3其他条件:
4.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