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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保定市污水处理PPP项目咨询服务机构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15-10-12 11:52:4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采购项目文件编号:YCZB2015-192采购人名称:保定市财政局

采购人地址:保定市银杏路118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王志川 0312-5176022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建华南大街789号十方商贸城10#楼605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建彬 0312-2011168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数量:1个标包。

采购用途:确定保定市污水处理PPP项目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机构。

项目采购预算:180万元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及采购人要求

简要技术要求/项目采购内容:

1、完成尽责调查,编制PPP项目初步方案,设计PPP合作模式;

2、对项目进行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

3、根据项目经济可行性分析结果,编制详细PPP项目实施方案;

4、协助完成PPP实施方案、合同及其他相关手续的报批工作;

※5、完成社会资本资格预审文件编制、采购文件编制和社会资本的招标采购等工作;

6、拟定谈判磋商策略和方案,协助采购人与社会资本就PPP项目进行沟通、谈判;

7、起草PPP项目合同(含项目经营协议、特许经营协议等),协助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或其设立的项目公司完成相应的PPP合同签署;

8、拟定绩效考核办法,对项目定期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和风险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9、就PPP全过程所涉及的商务、融资、财务及法律问题提供专业咨询服务;

10、组织相关专家对采购人进行累计为期四天的PPP专题培训,并负担相关费用;

11、PPP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其它咨询服务。

※说明:1、如供应商无政府采购代理资格,可以不实施此项内容,但应配合完成招标采购各项工作;2、招标采购费用由社会资本负担,不含在本次咨询费用中。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六项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合法的从业资格,具有完成本项目相关服务的专业技术团队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报名需携带资料: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并提供全套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磋商文件。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10月12日---2015年10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下同)。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河北永诚窗口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文本发售,售后不退。

采购文件售价: 500 元(人民币)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5年10月22日 9时30分

开标时间: 2015年10 月22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李建彬

联系方式:0312-2011168

传真电话:0312-2011168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2-2011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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