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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5-10-12 数据编号: 384114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重庆沙坪坝区井口镇先锋街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竞争性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及承包方式

1.1本比选项目重庆沙坪坝区井口镇先锋街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已由重庆市沙坪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沙发改[2015]49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沙坪坝滨江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比选。

1.2 本次招标采用设计、施工(含设施设备采购)、试运行(期限一年)总承包方式(交钥匙工程),由总承包单位根据项目的立项批复等资料完成从设计、施工(含设施设备采购)到试运行(期限一年)全过程的工作内容,并按总承包协议在竣工试运行期结束后将满足要求的污水处理设施移交项目业主。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建设地点:沙坪坝区井口镇先锋街

2.2工程规模及标段划分:重庆沙坪坝区井口镇先锋街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计划投资80万元,基本情况如下:

重庆沙坪坝区井口镇先锋街的排水系统都是雨污合流制,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生活污水和雨水混合在一起就近排入自然河道中进入嘉陵江中。为了减轻污水对环境的污染,改善重庆沙坪坝区井口镇先锋街区域水环境质量,促进镇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拟建重庆沙坪坝区井口镇先锋街污水处理工程。本次工程污水处理站建设规模为400 m3/d,处理后水质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18918-2002一级B标准。建成后,试运行一年。

2.3 比选范围:包括完成本工程设计、施工、运行方案及相关服务。

2.4计划总工期:8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

(2)环境治理资质:环境污染治理甲级资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若为市外企业,需取得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对市外勘察设计单位入渝备案。(提供入渝备案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原件备查。)

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文件时,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将核验其资质证书,不满足以上要求的,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3.3 发包人现场查验投标人的下列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原件备查),进行资格审查。资格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3.1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符合公开竞争发包文件规定的格式。若不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当场退还投标文件。

3.3.2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3.3.3 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还应提供入渝备案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 投标报价

(1)本项目由投标人根据现行有关规定并结合自身条件和市场行情自主进行合理下浮比例报价,投标报价下浮比例范围为0%~10%(大于0%,小于等于10%)。

(2)工程实际结算价款=工程总造价*(1-投标报价下浮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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