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富顺县人民医院搬迁建设项目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社会【2009】103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富顺县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单位自筹、国家补助、地方政府配套等,项目出资比例为 业主单位自筹73%、中央投资3%、地方政府配套24% ,招标人为 富顺县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发改政策函【2009】137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富顺县人民医院搬迁建设项目(含富顺县急救中心新建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本项目总建筑面积3万余平方米,包括住院大楼、门诊大楼、行政及保障生活大楼,高9层,建设地点位于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
本次招标范围为富顺县人民医院搬迁建设项目二次供水采购安装项目。按1个标段划分,具体内容详见技术参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通过国家ISO9001和ISO14001认证的制造厂家或其对本项目授权的代理商。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正式授权,但该制造厂家进行书面授权后,不得再另行以自己名义参加投标,也不得再授权其他公司投标。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13日至2015年10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成都市锦江区龙王庙正街25号1栋(星城银座)1129#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交。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0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富顺县人民医院
地 址: 富顺县人民医院迁建办(二门诊七楼)
联 系 人: 刘老师
电 话: (0813)7215714
传 真: (0813)7215714
招标代理机构: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邮 编: 100044
联 系 人: 黄先生
电 话: (028)86721968
传 真: (028)86721338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北京首体南路支行
账 号: 7112510182600005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