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LZX-SJ2015-005
一.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四平市第四净水厂改扩建工程已由四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四发改资字[2015]22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吉林省隆源供水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设计标为一个标段。
二.项目名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四平市第四净水厂改扩建工程项目设计
设计范围:四平市第四净水厂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概算(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主要建设内容:原址改扩建,改造工程10万m3/d,扩建工程15万m3/d,新建取水泵站一座,新建给水管网26.7公里等。
项目总投资:40539.47万元。
设计周期:2015年11月8日——2015年11月22日
2.2工程地点:四平市下三台水库北侧。
2.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设计标投标人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在近三年内从事过同类或类似工程的设计业绩;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外省设计企业在开标前,需按照吉建管[2014]6号文件办理入境备案手续。
3.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申请人须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的原件)以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2份(加盖公章)。到吉林省中鑫工程建设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南湖大路1119号恒业广场A座1306室)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2015年10月12日至 2015年10月16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5年11月2日9时00分,地点为四平市政务大厅A区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省隆源供水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秦月 联系电话:0434-507054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鑫工程建设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盛焱焱 联系电话:0431-89235507、1514467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