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10-12 | 数据编号: 384433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招标编号:HBCT-15251681
1. 招标条件
邯郸市第一看守所迁建项目污水处理站工程已由邯郸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邯发改投资〔2013〕47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邯郸市公安局,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污水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邯郸市第一看守所新建日处理污水能力为200m3/d污水处理站
2.2建设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2.3工程质量:合格。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资金概算:约9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同时具有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安(B)本,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