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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5-10-13 数据编号: 384713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湖南长沙医学院片区、湖南商学院片区污水处置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长沙医学院片区、湖南商学院片区污水处置工程已由长沙市望城区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沙市望城区市政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长沙医学院片区、湖南商学院片区污水处置工程主要建设地点分为两块区域:长沙医学院片区及附件废旧市场、北津学院及周边居民区,项目总投资额约220万元(实际以长沙市望城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结果为准)。

  1、项目名称:长沙医学院片区、湖南商学院片区污水处置工程

  2、建设地点:长沙医学院片区及附件废旧市场、北津学院及周边居民区

  3、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质量标准:国家验收规范合格工程

  6、保 修: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保修

  7、计划工期:30日历天

  8、招标范围:

  第一部分:长沙医学院片区污水处置工程,新建混泥土污水检查井6座,混泥土沉泥井6座,混泥土溢流井1座,HDPE波纹管Φ600(SN10)707米;

  第二部分:湖南商学院片区污水处置工程,新建混泥土污水检查井13座,混泥土沉泥井12座,混泥土溢流井1座,HDPE波纹管Φ300(SN10)273米;HDPE波纹管Φ500(SN10)915米;(具体的范围和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公司,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有效期内),且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项目负责人;

  4、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任职资格及配备等符合《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15】57号),本项目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3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其中安全员另需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提供近六个月(2015年4月至2015年9月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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