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洪江市梅子湾水厂过滤池改造工程
变更日期:2015年10月15日
变更内容:
1、 原采购文件及采购公告中 “并保证该水厂过滤池改造后水量达到30000㎝³/d。”现变更为:“并保证该水厂过滤池改造后水量达到30000m³/d”。
2、原采购文件商务评分标准:
业绩 ( 30 分) |
在省内做过类似工程,且合同金额在 100 万元以上项目计基本分 10 分,每增加一个项目加 5 分,加满 20 分为止(提供类似工程合同复印件,并提供合同单位联系人及其电话) |
售后服务( 40 分) |
1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的合理完善程度分档计分,分别对以下几点进行考核:明确承诺售后服务产品种类多少,质保期长短,响应时间长短,服务内容是否具体,各类主要设备售后服务完善程度、是否提供合理的项目管理方案等方面。 优计 35-40 分,良计 25-34 分,一般计 15-24 分,差计 0-14 分。 2 、未提供针对本项目售后服务方案的不计分。 |
现变更为:
业绩 ( 40 分) |
在国内做过类似工程,且合同金额在 100 万元以上项目计基本分 10 分,每增加一个项目加 10 分,加满 30 分为止(提供类似工程合同复印件,并提供合同单位联系人及其电话) |
售后服务( 30 分) |
1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的合理完善程度分档计分,分别对以下几点进行考核:明确承诺售后服务产品种类多少,质保期长短,响应时间长短,服务内容是否具体,各类主要设备售后服务完善程度、是否提供合理的项目管理方案等方面。 优计 25-30 分,良计 20-24 分,一般计 15-24 分,差计 0-14 分。 2 、未提供针对本项目售后服务方案的不计分。 |
3 、原采购文件技术评分标准:
整体方案 |
30 分 |
依据投标文件中针对本项目的设备整体配置、产品的质量、产品性能、方案设计合理性等,由评标委员会成员酌情自主打分。( 30 分) |
现变更为:
整体方案 |
30 分 |
依据投标文件中针对本项目的设备整体配置、产品的质量、产品性能、方案设计合理性等,方案设计合理得 13 分;有 “ 气水反冲洗滤池整体工艺成套设备国产化 ” 通过省部级鉴定得 12 分;质量保证体系健全且有严格质量控制措施的得 4 分;通过 ISO 质量认证体系者得 1 分。 |
4、原采购文件中第八章招标需求及详细技术参数第3点设备品牌及性能要求中载明“滤池关键设备(自动阀的执行机构,控制核心的plc等)采用专业品牌”;
现变更为:“滤池关键设备(自动阀的执行机构,控制核心的plc等)采用国际一线品牌”;
5、原采购文件中第八章招标需求及详细技术参数第3点设备品牌及性能要求中(1)滤池阀门规定“气动执行机构、阀体采用国内名优产品”;
现变更为:“气动执行机构、阀体采用国际一线品牌”。
原公告及采购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单位:洪江市供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1511522049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怀化市南环路金磊·富域城写字楼18楼1806室
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传真):0745-2238299
201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