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拟就肇庆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购买膜组件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YLZB2015-062 )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本采购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并邀请其他能够提供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和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进行登记。
一、 项目名称:肇庆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购买膜组件采购项目
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 、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 、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够,且添够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属于上述第 _3_ 种情形
三、单一来源采购理由如下:
1 、采购人的垃圾渗滤液处理厂于 2012 年竣工投入使用(项目投资约 2800 多万元),正常运营四年后,部分渗滤液处理设备已逐渐进入维修和零配件更换期。
2 、由于原项目在设计、施工时为确保垃圾渗滤液能够长期稳定达标排放,整套反渗滤系统的设备全部采用了专门针对垃圾场渗滤液水质特点选型的进口设备,若现时新更换其他型号或其他品牌的膜元件,会因兼容性和吻合度而无法保证污水处理效果。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三章第三十一条规定,本次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四、采购内容: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1 |
超滤膜组件 |
3 组 |
2 |
反渗透膜元件 |
5 组(共 30 支) |
五、单一来源采购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采购人:肇庆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
采购项目:肇庆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购买膜组件采购项目
采购预算:人民币 57.75 万元(大写:人民币伍拾柒万柒仟伍佰元整)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采购人采购理由属实,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专业人员 1 姓名:梁宇峰,工作单位:肇庆市城市房屋安全鉴定所,职称:高级工程师
专业人员 2 姓名:陈健辉,工作单位:广东省肇庆市特种设备检验所,职称:高级工程师 专业人员 3 姓名:刘长仕,工作单位:肇庆市建筑工程施工图审中心站 职称:高级工程师 六、拟邀请的单一来源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宜兴久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宜兴市新街街道环科园绿园路 1006 号 1007 室 七、供应商资格条件 1 、报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报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八、公示及登记时间
1. 公示时间:自 2015 年 10 月 16 日至 2015 年 10 月 22 日
2. 登记时间:公示期间上午 9:00 ~ 11:30 时,下午 2:30 ~ 5:00 时(北京时间)
3. 登记截止时间: 2015 年 10 月 23 日下午 5:00 时(北京时间)
九、登记方式
1 、须提交的资料包括: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报价人法人公章);
2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报价人法人公章)。
2 、提交地点:肇庆市建设二路 17 号 C 幢第二层写字楼 201 室
十、采购人、监督部门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肇庆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0758-2258848
2 、监管部门:肇庆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黎先生
联系电话: 0758-2232802
3 、采购代理机构:肇庆市永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 0758-2232922
传真: 0758-2232900
联系地址:肇庆市建设二路 17 号 C 幢第二层写字楼 201 室
邮编: 526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