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招标项目孝妇河博山区环科污水处理厂以下河段配套污水管网工程已由淄博市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博发改投字【2015】10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博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1工程名称:孝妇河博山区环科污水处理厂以下河段配套污水管网工程
1.2建设地点:淄博市博山区孝妇河
1.3建设规模:本项目南起博山区环科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北至白塔污水处理厂,主要用于收集孝妇河沿线两侧区域污水,全线共敷设维修污水管线约6000米。合同估算价约为1063万元。
1.4计划工期:2015年11月16日开工,2016年4月30日竣工,总工期166日历天。
1.5监理工期: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以及缺陷责任期内全过程监理。
1.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污水管道工程施工等所有分项工程施工阶段及缺陷修复责任期的监理。
1.7质量标准:合格。
1.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二、投标条件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山东省工程监理人员业务高级水平证书。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10月22日至2015年10月28日,到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http://www.sdzb.gov.cn/)下载招标文件。
四、投标报名及需要提交的材料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16日至2015年10月20日,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http://www.sdzb.gov.cn/)报名。同时携带以下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山东省工程监理人员业务高级水平证书及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外地企业须提供外地进淄监理企业登记表或淄博市进淄工程技术服务企业信用管理手册(上述资料的原件及盖章复印件)在博山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博山区中心路54号),联系电话:0533-4173743。
未在投标报名时间内完成省网及现场报名的视为未通过投标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11日09时30分,地点为博山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博山区中心路54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公告时间:2015年10月16日8时30分 - 2015年10月20日17时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