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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规模10万吨/日水厂迁建及得胜湖备用水源建设项目一期工程设计二次招标

发布时间:2015-10-16 17:06:0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工程名称

兴化市第一水厂迁建及得胜湖备用水源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工程编号

 3212811510089901

招标人名称

兴化市自来水总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

泰州市振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兴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城建资金

工程地点

兴化市青苔港南侧、站前路西侧

工程规模

 10 万吨 / 日

计划工期

105 日历天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本次公告标段数量

1

申请人可申请的标段数

1

公告开始时间

即日起 

公告结束时间

2015 年  10 月  21  日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发包项目估算价(万元)

计划发包时间

3212811510089901-BA-001  

兴化市第一水厂迁建及得胜湖备用水源建设项目一期工程设计项目

设计

    430.00

 2015.11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行业(给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高级工程师 ( 给排水专业 )

对投标人的其它

要求

1 、于 即日起 至 2015 年  10 月  21 日  17:30 时间内,报名项目负责人必须携二代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到场资格预审报名,并提供与招标公告要求相符的报名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的劳动保险缴费记录,提供盖有企业法人公章的报名项目负责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报名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即日起 至 2015 年  10 月 21  日  17:30 ,网上报名,并于 2015 年  10  月  15  日  8:30 至 17:30 到 2015 年 10  月  22 日 17 : 30 前到兴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22 日可以递交资格预审文件,不接受报名)

特别提醒:未办理 CA 认证和电子签章的单位,请及时按照办理须知要求办理  CA 注册和签章注册手续,以便使用 CA 认证锁实行施工企业诚信库资料录入、审核工作。

资格审查文件及其他文件列表

序号

文件名称

文件大小

查看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兴化市自来水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泰州市振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

13852644698

电话

0523-83322052

联系人

杨先生

联系人

程先生

兴化市建设工程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一、资格预审须知

招标人名称

兴化市自来水总公司

招标人地点

兴化市自来水总公司

项目名称

兴化市第一水厂迁建及得胜湖备用水源建设项目一期工程设计

项目地点

兴化市青苔港南侧、站前路西侧

招标方式

公开

招标标段数

1 个

标段内容

设计

工程资金来源

   城建资金

招标工期

     105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15.11

  一、参加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市政公用工程行业(给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报名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须提供近一年在投标单位劳动保险缴费记录(至投标截止日,近一年内)、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报名项目负责人的高级工程师 ( 给排水专业 ) 证书、提供投标人及负责人近两年内无行贿记录、报名项目负责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 所有复印件均须提供各三份并加报名单位公章 ) 于 2015 年 10 月 15  日至 2015 年 10 月 21 日 (8:30-11:30,14:30-17:30 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 携上述材料到兴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资格预审报名。资格预审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 2015 年 10  月  22 日 17 : 30 前。 2015 年  10 月 23 日  (8:30--17:30) 将组织资格审查委员会对所有潜在投标人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预审。

二、  10 月 23 日后,各投标申请人须登陆兴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看本项目资格预审结果公告。凡未列入预审不合格名单中的投标申请人,均为预审合格单位,预审合格单位须按预审结果公告要求履行相关投标程序,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三、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 3 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二、确定潜在投标人方式:

1 、若本工程各标段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少于 3 家,则重新招标。

2 、若本工程各标段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多于或只有 3 家,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参加投标。

三、资格预审结果通知:

     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向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并同时向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

四、工程款支付:

        付款方式为:施工图审查完成后十五天内,付设计费总额的 40% ;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付设计费总额 30% ;竣工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满一年结清余款(   每次付款时,承包方应出具项目所在地等额正式税务发票)

五、投标保证金:

( 1 )投标保证金为电汇或网上银行的一种,不得以现金等其它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用途须填写项目名称。

( 2 )资审合格投标人在发标前须向兴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伍万元整(必须投标人的基本帐户汇出),凭交易中心出具的保证金收据购买招标文件。户名:   兴化市政务服务中心   ,开户行:江苏兴化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账号: 321281  470120  10000  99458 。

( 3 )投标人提交的银行票据中的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的法人名称一致;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称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 4 )报名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须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并购买招标文件,否则将根据相关规定按不获取招标文件、无故放弃投标处理。

六、评标定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详见附件。  

                    兴化市自来水总公司                           泰州市振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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